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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我国科技结构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作者: 商会秘书处    时间: 2022-07-20    浏览量: 697   

    优化我国科技结构,加快构建以企业为科研项目出题人、掌舵人和答题人及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是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核心,更是有效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难题的关键。围绕“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通过量化研究和国际对比发现,我国企业已成为“创新主体”仅是表象,强化我国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迫在眉睫。高等院校在我国科技结构中占有优势,平衡企业和高校的科技资源分配,重视产学合作将是优化我国科技结构的关键。

    试行企业和科研院所的战略组合,可成为一条企业迅速成为创新主体的新路径。为促进企业成为创新主体,政府应让战略型企业家发挥更大的作用,赋予领军企业参与所在行业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设发展的权利,并对企业在财政、税收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对企业自身而言,其应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战略和完善的组织体系,不断提高科技创新投入,加快科技创新水平提升,发挥创新引领带动作用。

01、引 言

   “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指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自主创新的基本体制架构。自此之后,党中央和国务院多次强调加快构建以企业为创新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并以此为关键突破口,全面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的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中进一步要求,确立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挥企业出题者作用。由此,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成为中国当前的重大现实课题。

    随着世界科技合作与竞争格局的迅速变化,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强国为阻碍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对中国部分关键核心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均实行了大规模“结构封锁”,致使我国近年来关键核心技术的“卡脖子”问题日益严峻。以往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牵头的技术攻关组建方式难以适应我国新时期的科技发展需要。为了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并塑造创新发展新优势,我国现阶段任务之一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构建由企业牵头的产学研创新联合体。        在推动实现创新链产业链融合的过程中,企业拥有将科研和经济紧密结合的天然优势,以企业为创新主体有助于收缩科技创新和市场需求之间的链条,提升基础研究成果商业化效率。然而,与美国等世界科技强国的企业相比,我国企业的创新资源较为贫乏,具体表现为研发投入不足、高精尖人才紧缺、基础研究比例过低等问题。基于此,优化我国科技结构、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已势在必行。

02、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2.1 企业创新地位转变的发展历程

    在人类文明的发展进程中,企业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推动了科技革命产生和经济迅猛发展。在17世纪至20世纪末期,在影响人类发展的160种创新产品中企业贡献了80%以上,全球超过65%的专业和研发经费源自企业。21世纪以来,高新技术企业在人工智能、新能源、航空航天等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推动人类文明不断进步。

    从我国创新体系演变历程来看,企业由改革开放初期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配角”地位,逐渐发展成为如今的创新主体地位,主要经历了3个阶段:在1978—1995年期间,科技创新的主体是政府科研院所,企业从初步参与技术创新转变成为技术开发的参与者;在1996—2005年期间,科技投入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2006年,党中央在全国科技大会上首次明确了创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以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的发展格局正在加快形成。

    在国家政策的大力引导下,企业逐步加大研发投入、重视基础研究、注重科技成果商业化成效。例如,科技部部长王志刚指出,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立项的860多个项目中,企业牵头或主要参与的有680多个项目,企业占比接近80%。企业日益成为我国科技创新、基础开放的核心答题人,这有助于加快实现创新链产业链融合,提升创新技术和研究成果转移转化成效,推进经济高质量运行。


2.2 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协同创新

    熊彼特指出创新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经济增长是创新的函数和结果,科技创新通过催生重大高新技术和产品,推动经济向高质量水平发展。创新的本质是要将发明创造实现商业化,创新要面向实际应用并通过市场检验。基于此,能够洞察市场需求并直面市场竞争的企业毋庸置疑应是创新活动的主导者。2021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要发挥企业出题者作用,推进重点项目协同和研发活动一体化,加快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是推动创新引领发展、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抓手。

    陈劲和阳银娟(2012)指出,协同创新是企业、政府、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中介和用户等为实现重大科技创新和知识增值,通过国家引导整合各方资源,形成优势互补并推动科技成果市场化,协作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商业化活动的组织模式,目的是实现知识增值。何东花和鲁若愚(2016)认为,产学研协同创新是各创新主体以优质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为基础,多方合作、风险共担、成果共享,分工协作完成科技创新的契约安排。学者们均强调了协同创新的多主体共同协作的特性,但并未明确企业的创新主导地位。在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下,党中央多次强调要加快推进企业从创新主体向主导地位的转变,以求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卡脖子”难题,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效能。原长弘和张树满(2019)在上述学者研究的基础上,指出以企业为创新主体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是企业发挥战略主导作用,牵头组织各方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风险和利益共担,最终将科技成果和创新技术商业化而进行的知识共享、研发创造和成果应用的协同创新活动。


2.3 以企业为创新主体是必然趋势

    关键核心技术往往需要各方创新主体共同参与、合作攻关,单一主体难以实现研发突破。因此,在关键核心技术的“卡脖子”难题上,需要组建由大企业牵头、高等院校鼎力支持、各创新主体积极参与的创新联合体。在新时期国际技术壁垒下,确立以企业为创新主体的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是实现技术赶超甚至“弯道超车”的重要抓手。技术创新具有经济兼技术属性,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是解决科技研发和经济发展“两张皮”的有效举措。企业能够成为推动“双链”深度融合的有效桥梁,主要归因于以下3点。

    首先,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直接参与市场活动,具有准确捕捉市场需求、把握技术创新发展方向的敏锐洞察力,企业成为产学研协同创新方向的“掌舵人”和“出题人”是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其次,以企业为创新主体进行研发活动,有助于科技创新成果顺利转化并推向市场,通过满足市场需求获取可观的经济收益,实现科技创新价值。而政府部门、高校和科研院所均不直接参与生产活动,难以精准研判科技成果落地的可能性。此外,科技创新从最初创意直至商业化是一个复杂的综合性过程,创新的高度不确定性使得高新技术产品费用高于其余生产要素,通过市场配置远不及通过企业配置的代价低、效率高。将技术创新放置于企业内部,则大幅缩短了从创意到市场应用的时间,节约了技术交易成本并显著提高了创新绩效。因此,以企业为创新主体的产学研协同创新,能够尽可能优化创新要素配置,提高创新技术最终商业化的运用效率。

    熊彼特认为创新主动力源自企业家精神,企业家在推动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科斯、诺思等学者均先后强调了企业家在科技创新和市场活动中的核心地位。企业家作为一种稀缺的创新要素,在企业的战略选择和经济活动过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是企业赢得竞争优势的重要支撑。在产学研协同创新中,企业家能够敏锐洞察到市场未来需求和研发成果价值,通过组织协调各方资源,形成创新主体之间的互动作用,进而推动企业开展创新活动并加快实现研究成果转化,基于此,企业家在产学研协同创新中意义重大。

03、优化我国科技结构:基于研发经费和人员投入的分析

3.1 我国科技结构现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研判国际国内发展形势,针对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挑战,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全面谋划科技创新工作。在科技界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科技实力正在从量的积累迈向质的飞跃、从点的突破迈向系统能力提升,科技创新取得卓越成绩。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显示,我国科技创新能力排名从2012年至2021年攀升了22位。

    从研发经费支出来看,我国研发经费内部支出从2012年的1.03万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2.79万亿元,研发投入强度从1.91%增长至2.44%,其中企业研发投入占全国研发投入比重超过7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全体企业研发投入中占比高达90%,超过4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了技术创新活动。从研发人员投入结构来看,研发人员早期倾向于进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随着企业科技创新蓬勃发展,研发人员逐步向企业靠拢,企业研发人员投入占比持续上涨。在2012—2021年期间,我国R&D人员总量从461.7万人上涨至755.3万人,上涨幅度高达63.6%,其中企业人员占比接近75%。总体而言,我国企业研发经费和人员投入呈现出经费投入占比高、R&D人员总量大的特点,接近科技发达国家水平。

    我国科技结构从统计角度总体来看均是企业占优,如2020年我国研发经费支出中企业占76.6%,研发机构占14%,高等院校占7.7%。我国企业研发经费在2020年高达18674亿元,与2019年相比上涨了10.4%;2020年企业在我国研发经费支出中占比高达76.6%,对全国研发经费增长的贡献率为77.9%,与2019年相比分别提升了0.2个百分点和9.4个百分点,企业的拉动作用不断增强,并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基础能力提升创造有利条件。此外,2020年我国研发人员全时当量企业占78%,研发机构占9%,高等院校占12%(见图1)。无论从研发经费支出还是从研发人员全时当量来看,我国企业在科技结构中已经占据“主体”地位。

          然而,在以基础研究经费为特征的科技结构分析中,我国的企业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从图2可知,高等院校和研发机构在我国基础研究经费内部支出中占比高,两者在科技结构中占比已逾90%。企业的基础研究经费内部支出占比近十年呈现出明显上涨态势,但直至2020年占比仍不足7%。企业的基础研究投入不足是制约我国科技发展的明显短板,致使我国的重大原创成果寥寥无几,甚至在关键核心技术上遭遇“卡脖子”困境。我国企业的R&D经费主要投向试验发展,其对基础研究的经费投入十分欠缺。2020年我国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的经费为95.6亿元,仅占企业R&D总体经费的0.51%,占全国基础研究经费的6.5%,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基础研究投入相差甚远。早在2009年,美国企业投入的基础研究经费就高达148亿美元,是中国企业投入的10余倍,占美国基础研究经费的20%。          科学技术发展历史表明,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的研发依赖于一批高水平基础研究人才和战略科学家。在以基础研究人员为特征的科技结构分析中,我国高等院校的R&D人员规模在科技结构中占据绝对优势,企业基础研究人员占全国R&D人员比重在近十年里持续加大,人才队伍结构布局不断优化,但2020年我国企业的基础研究人员占比仍不足6%。从图2和图3可知,我国企业在基础研究经费支出和人员占比中均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         从研发经费、研发人员全时当量、基础研究经费、基础研究人员全时当量4个变量构成的我国科技结构中(见图4)明显看出,我国的企业还不是创新主体,更不是原始创新的主体,反之,高等院校在科技结构中占主导地位。

3.2 国际科技结构比较

    通过更详细的分析发现,我国企业的研发投入与欧美有较大的差距。我国规上工业企业的研发投入明显不足,2020年我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15271.3亿元,与2019年相比增长了9.3%,但研发投入强度仅达到1.41%,与欧美发达国家企业差距依然显著。欧盟委员会发布的《2021年行业研发投入排名》对全球前2500家企业的研发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显示美国仍占据研发投入企业数量榜首位置,上榜企业为779家(占比接近1/3),中国上榜企业为683家(其中台湾86家),与美国差距仍然较大。在全球研发投入前50名的企业中,中国仅有华为等3家企业进入榜单,美国的上榜企业数量接近一半,其中美国的字母表公司以224.7亿欧元稳居首位(见图5)。从基础研究领域来看,中国与美国企业差距更为显著。在我国基础研究投资中,政府部门占比高达90%。而美国基础研究投资比例更为合理,政府部门占比仅为我国的一半左右,美国企业投资高达25%。基础研究领域的高投入为美国企业提供了强大的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以医药行业为例,美国龙头药企研发投入占比平均高达18%,而中国医药企业研发投入占比仅为4%。

         从国际视角来看,我国企业与国际发达国家在基础研究领域差距十分显著。美英日法韩等科技强国企业在基础研究中经费支出占比较高,而我国企业在基础研究中经费投入仍有较大发展空间(见图6)。          研发经费是开展科技研究的基础保障。从R&D经费来源看,各国经费主要来源于企业,占比均在一半以上(见图7)。除法国外,其余国家的政府资金来源占比均未超过30%。2020年,我国政府方面资金来源不足2万亿美元,远低于日本的14万亿美元和韩国的71万亿美元,表明我国政府的R&D经费支持力度有限。为了提升我国科技创新能力,不仅需要鼓励企业加大经费投入、开展研究活动,也需要政府加大资金的投放力度,为企业研发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在全球主要经济体的科技结构中均是企业占优,如国际主要国家的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比均超出60%(见图8)。2020年中国企业的研发经费支出为1.87万亿元,与美国企业10年前的研发经费支出持平。          研发人员是开展科技研究的活力源泉。从企业研究人员占比来看(见图9),近年来韩国企业研究人员占比超过80%,远超出日本、美国、法国、德国、中国,我国企业研究人员占比在2008年之后出现明显下滑,并在2019年之后占比跌至60%以下。         由此可知,我国企业已经成为“创新主体”仅是表象,通过更深入的量化研究和国际对比,结果均表明我国企业成为创新主体任重道远,而高等院校在我国科技结构中占有优势。今后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和高校的“战略合作”和协调平衡相关科技资源,以及将现有全部研究机构逐步回归到所在行业原有企业(见图10),强化企业和研究院所的“战略组合”,将为我国企业迅速成为创新主体找到一条可供探索的新途径。         进一步地,本文将30%、50%、80%的科研院所回归至企业(见图11—13),通过具体模拟情况来看,为了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企业与科研院所的战略组合是我国今后科技结构优化的重点方向。当前我国科技结构不合理,科技与经济存在明显脱节,不合理的科技结构导致科研成果无法有效纳入生产阶段。科研院所重视科技研究,追求高水平的科研成果;而当前我国企业则对基础研究和科技人才培养的重视不够,技术水平提升缓慢。因此,将科研机构稳步回归至所在行业的原有企业,构建企业和科研院所的“战略组合”,是解决当前科技结构不合理问题的关键。此外,高等院校在我国科技结构中占有绝对优势,今后我国科技结构将主要是产学合作,而不是传统的产学研合作,这可否成为我国科技结构优化的一条关键路径,值得关注。
04、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政策建议

    为了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并塑造创新发展新优势,我国现阶段主要任务便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构建由企业牵头的产学研创新联合体。在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背景下,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挥企业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主阵地的主力军作用。这里,我们进一步提出,要从政府的治理和企业自身的发展双重角度出发,共同推动我国企业成为真正的创新主体。

4.1 发挥有为政府的引导作用

    政府要促进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就要让政治觉悟高、科技意识强、经营管理能力卓越的战略型企业家发挥更大的作用,给予企业家做好现代产业链链长的领军角色,扩权给这些优秀的企业家牵头维系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保障国家科技安全和产业安全。企业家不仅需要把自身的企业做好,还承担保障产业持续发展的责任。为此,建议设立“产业长”,赋予企业家在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立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决策方面更高的权利,从而逐步形成领军企业牵头和带领高校、科研院所推进重大科技项目的新局面,这样才能全面提升产学研协同创新效率,从根本上解决我国长期存在的产学研协作不畅、产业技术落后、科技成果转化难的症结。

    政府可进一步赋权给领军企业参与所在行业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设发展的权利。只有所在行业的企业生态建设、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建设让优秀的企业和企业家参与决策,实现更大范围的治理体系构建,才能真正发挥企业在创新方面的主体作用。政府要放权给这些企业家以更多的资源调配权、产业联盟建设权、产业标准制定话语权。要加强治理体系建设,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组建政府指导、领军企业牵头主导的产业发展委员会,进一步发挥产业联盟作用,让各领军企业的决策机制更为合理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更为稳健、创新发展成效更为持续,从而有力、有效带动科技结构优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对领军企业和领军企业负责人的考核要关注产业整体竞争力而不仅仅是单个企业的考核。

    对设立企业中央研究院以及大力投入前瞻性、引领性和基础性研究的企业在财政、税收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支持其参与国家重大专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平台建设。支持企业中央研究院与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国家科研机构联合承担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平台建设,共建未来产业研究院、颠覆性技术研究院等高层次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导的新型技术创新体系。要让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成为应用型工程科技人才(如工程硕士、工程博士)培养的共同主体,产业领域的工程科技人才应更多在企业培育。要深化产教融合,支持领军企业与高校联合办学育人,培育更多具有家国情怀和卓越创新能力并能够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的卓越工程师。要进一步在企业推动首席科学家等岗位的设置,使首席科学家与战略科学家和战略型企业家互为促进,形成企业高端人才与大学教授的流动机制。支持企业在创新实力较强的国家和地区设立、并购研发机构,面向全球整合和配置各类创新资源和生产要素资源。推动企业通过跨国并购、合作参股等多种形式,加快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和产业链上下游整合,从而加快实现生产要素的高效配置。


4.2 发挥企业的创新主导作用

    企业自身应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战略和完善的组织体系,重视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的制定与实施,把科技创新和自主品牌创新作为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企业具有完整的科技创新组织体系,尤其是相对完善的研发机构,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起长期稳定、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形成了全员创新、宽容失败的企业创新文化,建立了卓越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依托创新链破解产业链重大技术难题,从而降低对外依存度、提升产业自主可控程度,是当前发挥科技创新对产业自主发展的支撑作用、实现以科技创新助力产业链和供应链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基于国家发展战略需求所构建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是企业实现自主创新、提升产业自主发展水平的重中之重。其机制在于依托政府与用户的大力支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协同创新体系。企业作为产业协同创新体系的构建者,在把握技术方向、提高研发投入方面应发挥主导作用。

不断发展企业主导的开放创新体系。企业的原始创新和原创技术离不开对高校、科研院所等外部资源的整合。对此,企业主动从创新主体向创新主导者转型,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推动构建“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开放式协同创新体系,从科技决策、组织实施、要素配置、成果转化等方面高效地实现融通创新。

    第一,主导科技决策。在国家战略部署的指引与支撑下,企业在推动实现自主创新的关键节点上获得了有力的政策驱动与支持,企业主动承担国家科技战略任务,凝练重大方向、重大课题,编制指南,积极承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科技任务,设立前沿性、全局性、系统性重大项目。

    第二,主导组织实施。企业扎实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形成自主创新的核心能力和主导能力,并以此为基础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基于共同目标和资源共享、成果转化、风险共担的重大科研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继而形成“以企业作为出题者、其他所有资源作为答卷人”的创新模式,共同推动协同创新生态体系发展。

    第三,主导要素配置。技术创新中心是企业汇聚外部创新要素的重要平台。企业立足中国、面向全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等全要素链条的融合,具有“聚智、协同、激活、增效、转移、辐射、合作”功能,成为行业关键核心技术的源头活水。企业通过“会员制”等模式,打通和引入覆盖产业链各环节的高端要素,共商共研共享共管科研项目,避免重复投入,节省科研经费,确保要素的精准配置和项目的高效执行。

    第四,主导成果转化。企业坚持以市场需求为战略纽带,引导政、产、学、研、用等多方主体的协同联动和科研成果的贯通式转化。借助国内巨大市场提供的反复试验验证条件,企业主导实施新产品、关键系统和零部件的协同创新计划,不断循环迭代解决大量系统问题,孕育出完整的产品谱系及其配套设备。在此过程中,企业形成情报支撑、创新管理、设计分析、计算仿真、试验验证、检验测试等成果贯通式培育的完整保障能力,探索出从基础技术、行业共性技术到产品关键技术,从系统集成技术到产品工程化实现技术的一体化培育机制,主导成果转化的水平得到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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